(本文原标题为“谦之名家讲坛之康德宗教哲学系列综述”)
2018年10月25日下午,“ 谦之名家讲坛”第25期和第26期在锡昌堂515会议室举行,分别由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谢文郁教授与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哲学系舒远招教授演讲。两位教授的讲题分别是《康德宗教哲学的问题意识和基本概念》与《如何理解康德宗教哲学中‘根本恶’的先天性》,主持人分别是中山大学哲学系方向红教授和张伟教授。
在讲座正式开始之前,张伟教授首先介绍了两位教授,并指出了同时安排这两期讲座的缘起和意图。谢文郁教授与舒远招教授最近在一个专业的学术微信群中就康德宗教著作中的人性善恶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是2007年相关争论的进一步延续,即《哲学门》总第16辑(2007年第二期)刊载的三篇文章(邹晓东老师的《“本质”对“本性”:主体性自由概念下的心灵改善困境——兼论李秋零译<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对康德“本质”概念的误读》,李秋零老师的《“本性”还是“本质”?——答邹晓东先生》,以及谢文郁老师的《“性善质恶:康德论原罪”》)。为了把这场讨论更向前推进一步,这次现场的论辩与讨论是非常必要的。
在正式讲座中,谢文郁教授强调,如果不理解康德讨论宗教问题时的语境或问题意识,我们就很容易对康德宗教哲学的一些重要命题和概念产生一些根本性的误解。在谢教授看来,康德是在恩典意识和主体理性之间的张力中思想的。他追溯了基督教的恩典概念的发展变迁史,从《约翰福音》到奥古斯丁的恩典神学,再到马丁·路德的敬虔神学。康德在其宗教著作Die Religion innerhalb der Grenzen der bloßen Vernunft(谢教授建议翻译为《仅论理性界限内的宗教》)中的问题意识就在于:希望找到一种能够容纳恩典意识和主体理性主义的思路和说法。就总体思路而言,康德希望以主体理性主义为基础重新解释恩典概念,把恩典归结为一种内在于主体理性的因素,即,人在出生时就从上帝那里领受的所有生存可能性,称之为“原始禀赋”。同时,他也认为,人在原始禀赋中通过人的自由运作而成功建构道德生活这件事是神所祝福的,应归功于神的恩典。在这个思路中,康德希望通过重新界定angeboren和Natur,取消了“原罪”的原始性(从而实际上取消了原罪概念),但引入自由运作的说法而保持angeboren和Natur在词义上的在先性,并在“根本恶”的说法中为原罪寻找一种主体理性主义的替代性解释。具体来说,angeboren(直译“天生的”)和Natur(本性)所指的,对于人的生存来说,仅仅是判断选择(Willkür)的主观根据,并不具有时间上的原始性。真正的原始存在是Anlage(原始禀赋)。这个原始禀赋也称为向善禀赋,是人的生存出发点,包含了生存的全部可能性。人的意志(Wille)在原始禀赋中的自由运作建构了人的Natur(具有善恶两种倾向),并不断地改变Natur的恶性,完善Natur的善性。在原始禀赋这种观念中,加上自由概念,在康德看来,人就完全可以凭着自己的主体理性而进入道德生活。
舒远招教授在题为“如何理解康德宗教哲学中‘根本恶’的先天性”讲座中,首先介绍了自己在《康德的人性善恶论是“性善质恶”说吗?——与谢文郁教授商榷》一文中对谢文郁教授的“性善质恶”的批评。舒教授认为,谢教授实际上没有按照康德给出的人的本性的新界定,来对康德的人性善恶论作出判断。他把人的自然本性当作真正的本性,据此认为康德是性善论者;他又把康德所强调的人为本性,不再视为人的本性,而将之置于人的“本质”的范畴,还认为本性是原始的、第一位的东西,本质是由本性决定的第二位的东西。但“性善质恶”说不是采纳康德本人的标准、而是从外部引入一个框架对康德人性善恶论作出的概括。舒教授进而指出,当谢教授把康德所说的原始趋善禀赋与奥古斯丁-路德所说的绝对必然为恶的败坏本性进行对比时,不是遵照平行对比的原则,而是一种交错式的对比。舒教授还特别引用了谢教授的文章对自己的评论文章的“反批评”,即对“原始向善禀赋”和“趋恶倾向”缺乏层次分析以及把康德人性论理解为既善又恶论,舒教授作出了三点回应。回应一:对康德人性善恶论的层次性的理解。按照康德对具有道德上的善恶意义的人的本性的新界定,他是一位性恶论者,尽管他肯定了人具有原始向善禀赋,说到了人的原始禀赋是善的,但这只是人的善良本性的“可能性”,在人的现实本性为恶的情况下,要让人的善良本性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需要实现人的善良禀赋的重建。回应二:对向善禀赋之原始性的最新理解。在康德宗教哲学中,“向善的原始(ursprünglich)禀赋”是一种非人为的“自然禀赋”(Naturanlage),它相对于人为的、通过人的自由任意(Willkür)的选择作用而获得的“趋恶倾向”(“根本恶”)确实具有“原始性”,该原始性主要表现在它是自然赋予的,因而是可以在时间上向前回溯的,也是可以通过生殖而遗传的。回应三:对趋恶倾向(“根本恶”)之“先天性”的具体理解。他首先介绍了何谓“普遍趋恶倾向”,认为它是一切恶行的原初主观根据(恶的三个层次:从外在恶行到内心恶念到普遍的趋恶倾向),接着谈到趋恶倾向的三种形式;人的本性的脆弱、不纯和心灵的颠倒(败坏),前两者是人的“无意之罪”,最后一种是人的“有意之罪”。他指出普遍的趋恶倾向具有现实性(与可能性相对)、人为性(出于人的自由任意)、“先天性”或“天赋性”。这种“先天性”是说趋恶倾向不是通过遗传的方式从前辈那里获得的,而是指每个人在诞生之际、一旦开始运用其自由意志就会出现的趋向,即心灵就是倒置的。虽然康德反对从时间上追溯恶的根源,但他肯定了“根本恶”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舒教授还就谢教授分析的一些译文做出了自己的评论。最后,他指出康德只是从“主观必然性”的意义去理解“根本恶”,而不认为它是客观上必然的,康德这样做,是为了给人的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留下空间。
在两位教授演讲后,在座的老师和同学与他们进行了非常深入的互动和讨论。下面是精彩问答摘录。
张伟教授:为了更好地理清两位老师的分歧点,有必要先对几个核心的概念予以澄清。首先要向两位老师请教,谢老师您提出的“性善质恶”中的“性”究竟是什么?回到康德的原文,是Anlage还是Natur?舒教授,您主张康德是性恶论者,其中的“性”是指什么?
谢文郁教授:在“性善质恶”中,“性”对应的是Anlage,“质”则来自Natur。
舒远招教授:在康德那里Anlage也是本性,是自然本性,Hang(即“倾向”)也是本性,是人为本性。人的本性有禀赋和倾向两种。倾向是人为的,是恶的。禀赋是自然本性,是可能善的。“性恶”中的“本性”是指Natur中的Hang。这个人为本性中其实就有原始禀赋,包括人格性禀赋。此外,作为自然本性的Anlage也可以通过自由任意将之采纳为动机而变成人为的善良本性,这就是康德所说的“原始禀赋之重建”。
张伟教授:还有个问题请教两位教授,“性善质恶”也好,“性恶”也好,其中的“善”和“恶”是道德意义上的善恶,还是更宽泛意义上的,比如“德性善的人”和“道德善的人”不一样。在我看来,康德在确认道德上的善恶时是非常明确的,在一定意义上是狭窄的。人的动物性或人类性的禀赋是一种消极意义上的善,即不与道德法则构成冲突。但同时它又具有向善的禀赋,即它可以指引我们遵守和服从道德法则。希望两位老师澄清的问题是,康德意义上的善恶是何种意义上的?
谢文郁教授:按舒教授的理解,在康德那里,人的本性有禀赋(Anlage)和倾向(Hang)两种。而这种理解缺乏层次分辨。对于舒教授来说,康德的人性论是某种意义上的人性既善又恶论,从而把本性中的向恶倾向归为原始性倾向。为了在语言上彻底地解决这一误解,我认为在康德那里,Natur是在原始禀赋的基础上人为建构起来的。通过自由运作,在Natur之前的原始禀赋的各种倾向现实化并秩序化,这种秩序化在本性中会出现颠倒,颠倒则产生恶。而恶在康德看来就是破坏自己的生存,善则是有利于生活。所以Natur那里没有原始禀赋,因为原始禀赋只是可能性而已,而本性则是已经生成的现实化的东西。原始禀赋之所以是善的,乃是因为它是我们生存的出发点,并不是任何一个法则评判的结果。
舒远招教授:我没有作平行对称理解,而是采用动态的、历史的理解,所以这个Natur有两个含义,一个是“天命之谓性”意义上的自然本性,Anlage作为禀赋在没有变成人为本性之前,它只是道德上善良本性的“可能性”而非现实性。康德不仅说这种自然禀赋是趋善的,而且本身就是善的。这里存在着一个理解上的难点,即这个时候的原始禀赋还没有进入到自由选择这个程序中来,康德说它也是善的,这应该如何理解?我认为,如果把它理解为道德意义上的善,那么它就相当于一颗种子,是可能善的。如果从非道德的意义上来理解原始禀赋,那就没问题。这是第一步,第二步就到人为本性,趋恶倾向是每个人出生就带有的心灵颠倒状态,在这种颠倒状态中,每个人所具有的自然禀赋、包括人格性禀赋也在其中。这就是《单纯理性限度内》第一篇总标题(“论恶的原则与善的原则的共居或论人性中的根本恶”)前半部分的所指——准确地说,这个标题前半部分应该翻译为,“论恶的原则就栖居在善的原则之旁”。从纵向立体的角度来理解,如果没有心灵颠倒这个趋恶倾向的话,正常的排序应该是,从人格性禀赋到人类性禀赋,再到动物性禀赋。每个人出生时,都具有这三种禀赋。但是由于它是颠倒的,所以康德所讲的人的本性的败坏就是心灵颠倒,即把原始的三种禀赋摆错了位置,倒置了。只有这样分析,才能理解在恶的心灵中同时也有善的意志。但就现实而言,这个禀赋在颠倒状态中出现的时候并不代表善良本性的现实性,所以重建原始禀赋的过程,就是将颠倒的心灵再度颠倒过来,重建我们内在意念的纯粹性,强化对道德法则的敬重。只有这样,潜伏于颠倒心灵中的善的禀赋,才能实现了它的最终目的,这颗善树才不再结出恶果,而是结出善果。这是一种动态的理解。我并没有认为,自由任意面对两种同样平行的东西即原始向善禀赋和趋恶倾向,由原始向善禀赋到人的善良本性的最终实现是一个过程,其间要经历人性败坏或心灵普遍颠倒的环节。在被纳入到人为的Natur之前,Anlage就是自然本性,所谓它是善的,可能没有道德意义。如果要赋予它道德意义的话,就要把它放在自由任意接纳或不接纳它这个角度去理解。
张伟教授:请问两位教授,在引用《圣经》作为讨论背景的基础上,“原罪”是不是等于“原恶”?在康德宗教哲学的语境中所理解“原罪”指什么?在原罪之前,康德所说的人的天真无邪的状态是一个善的状态,还是一个与善恶无涉的状态?也就是说,康德在其宗教哲学著作第一章中最终有没有将问题引向中文语境(特别是儒家语境)中所讲的性善性恶的问题?在谢老师讲稿第6页所引用的康德的那段话中,我认为,康德讨论的核心是Gesinnung(倾向、志向、意向)。而Gesinnung这个概念在康德这里更加直接的指向Willkür,或者说康德所讨论的原罪是,我们人超越了以上帝作为道德法则之根据这一根本。因为人有了Gesinnung,有了选择的自由意志,或Willkür。在这个意义上,原罪是不是就等于恶?在我看来,康德所谓的原罪之前的天真无邪状态跟道德意义上的善恶没有关系,与道德无涉。人之所以有原罪,因为他吃了果子而后知善恶。
舒远招教授:在康德那里,原罪的“主人”是每个人,不仅仅是亚当和夏娃。人在出生后,只要他开始运用自由任意,他就会出现恶的意念,而恶念之后是一颗颠倒的心。对康德而言,外显的恶行,是一种恶习,这种恶习有一种内在的主观根据,这就是内在的心灵之罪。这个罪,追到心灵颠倒的话,就是原罪,每个人都有。康德认为,不存在通过生殖的方式从亚当夏娃那里遗传而来的原罪,每个人都是原罪的主人,原创者(Urheber)。
谢文郁教授:关于原罪,还是要回到奥古斯丁,康德虽然有重新界定的想法,但他仍是非常勉强地把它套在主体理性主义上面。在奥古斯丁那里,“罪”和“恶”不是一回事,恶是直接做出来的一件事情,以一个标准而判断为恶,比如你杀害了我,你就是恶的。恶涉及不同判断者和判断标准,属于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罪则是人与神的关系。奥古斯丁用罪来解决恶的问题,由于我们和真理的关系破裂,和神的关系出现错乱,从而没办法按照神的旨意来进行判断,从而才有了恶。如果我们按照真理去做,我们就不会作恶事了。恶的源头在于人与神的关系出现了错乱。因为有罪所以作恶。原罪就意味着不能不作恶,因此就有必然作恶的说法。
张广副研究员:请问谢教授一个问题!您将教父、学院神学与启蒙哲学、批判哲学做了一个系统的对比。启蒙哲学和批判哲学提出了理性自主这样一个要求。但是是否在对比的二者中都存在着忽略?第一点是二者相同的地方,就康德提出自主理性与传统神学要求人们听从神职人员这二者所面临的问题是相同的。康德哲学中依旧面临着“自我、自由和上帝”这几个问题,康德的路径和神学的路径保有高度的一致性,从自我到自由意志,最后回到人和上帝和道德的关系上,这一点和神学的进路有一致性可以进一步发掘。另一点,在处理二者差别的时候,一个听从神职的指挥,一个运用自己的理性。也可以看到更深层次的差异,康德用道德神学代替了自然神学的地位,在自由理性运用的主导权上的分别。从一种依靠神学知识的判断标准回到人如何运用自己自由理性的道德领域。从这一差异性的角度也可以进一步强调。不知道谢老师是否赞成这样一种补充?
谢文郁教授:康德的宗教思想,在基督教神学思想的发展历史上,都是作为批评对象来处理的。主要是主体理性与基督教神学在思想方法上的对立。到了黑格尔那里,他是更坚定的主体理性主义者,他希望用主体理性主义处理所有概念,他对恩典概念不予理睬。另外施莱尔马赫则反对康德所主张的主体理性能够处理基督教的问题,而是去分析人对神的依赖,分析人在生存上的救赎,以情感分析作为出发点重新处理基督教问题,走向康德主体理性的反面。就理性本身的问题,在后面的发展中,出现了解构概念的进路,认为我们都是在我们自己的思想结构里面处理所有问题的;但是,如果缺乏解构的力量,我们的思想结构就会走向僵化;恩典乃是思想中的解构力量。我个人认为,如果说恩典概念在主体理性中发挥作用,解构概念所引导的思路值得我们十分重视。
张广副研究员:关于舒老师的报告,有两点可以补充一下。康德在论人性善、人性恶的时候,区分了人的个体和类。而关于人的善恶主要是关于人的类的一种说法。另外如果将人的性善作为一种可能,是否低估了康德人为的人走向善的论题。康德是强调了人走向善的一种必要性,康德是否存在着一种比“可能性”更高的对人走向善的论述。
舒远招教授:人的普遍的趋恶倾向从人类总体(族类)意义上界定的,跟你(张广)的说法是一样的。人的本性从可能性到现实性,到理想性的实现,你的问题是,原始禀赋之重建,即将颠倒的心灵再颠倒过来,这个怎么可以达到。这里面包含很多问题,从教育学的角度,可以探讨教育的作用,习俗的作用,但康德认为这是不够的,需要心灵内部的一场革命。你从历史进步的角度来理解,这也是没问题的。当然,我们可以从个人的德行完善来理解,也可以从人类道德进步的角度来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康德在历史哲学中谈反社会的社会性,这还是在工具理性、文明和文化的范畴中来讨论的,它们只意味着人类文明或文化的进步,而并不简单的等同于人类道德的进步。在历史哲学和教育著作中,康德认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并不意味着道德的进步。
杨小刚副研究员:谢谢两位老师精彩的演讲,获益匪浅,加深了我对康德宗教哲学的理解。我先先谈一下对两位老师今天发言的理解,请两位鉴定一下,我的理解是否准确,然后有一个问题是根据我的理解而来的。两位老师今天争论下来,感觉最终其实共识大于分歧,分歧主要在于话语体系不同。一位强调康德认为“性善质恶”,一位的总结是,在康德看来,人在可能性上是善的,在现实性上是恶的。关于善的这一面,我很赞同两位老师的观点,因为康德说的是Naturanlage zum Guten(向善的自然禀赋)。但关于恶的这一面,两位老师的用语是否有些过了?康德本人说过一段话:“人是善的还是恶的,其区别必然不在于他纳入自己准则的动机的区别(不在于准则的这些质料),而是在于主从关系(准则的形式),即他把两者中的哪一个作为另一个的条件。”康德在这里的意思是,善恶表现为准则之间的形式性关系,人的原初向恶倾向就是将感性的、经验的准则置于道德法则之上,这是一种形式的表现,但两位老师的用语显得人实实在在的就是恶的。我的问题是,这种形式化的向恶倾向如果是先天的、普遍的,是否也就是必然的,亦即人必然将经验的准则置于道德法则之上,那样的话是否就与自由意志矛盾?
谢文郁教授:康德在谈论Natur作为倾向性时,是指已经实现的,已经有人的自由运作在其中。原始倾向是一种可能性,没有任何限制,人为的是在这个基础上的。
舒远招教授:准则的颠倒是对普遍趋恶倾向的界定,不等于对这种倾向现实存在的肯定,至于被界定的这种趋向到底是可能的,还是现实的,康德只在《单纯理性界限之内的宗教》第一部分第四章的结尾谈到,但那段文本比较模糊,还需要进一步解释。个人认为康德是把普遍的趋恶倾向,理解为一种现实性意义上的道德上的恶,而非人的本性的可能性,它就是人的本性的现实性,恶的现实性。
徐长福教授:我问谢教授一个问题。关于您们所争论的问题,比如性善质恶等,我觉得您们之间并没有根本的分歧。总而言之,体现了自由意志的那个部分可能变恶,也可能变善。而没体现自由意志的部分,无所谓善恶。这种区分使我想到希腊哲学中关于physis和nomos的区分。如果Natur是physis,它就是不可改变的。而nomos是可以改变的,这样一来它就康德对此应该是很熟悉的,但在相关争论中,他试图对angeboren和Natur作区分,他为何没有把希腊哲学中对physis和nomos的讨论直接继承下来?
谢文郁教授:我的解释非常简单,康德是因为在面对主体理性主义与恩典意识的冲突才这样去做。在希腊哲学中谈论这两个词(physis和nomos)时强调的更多是行为规范,Natur这个词更多强调本性上的东西。在拉丁语境中,把natura当作天生的,这个天生的是我们生存的起点。被原罪概念束缚的情况下,康德要解决对Natur这个词的理解问题。而nomos作为法则,康德在讨论道德法则的时候已经解决了。人在设定法则的过程中,有的是恶的,但是一个走向完善的过程,最后走向的是道德法则。
江璐副教授:我觉得现在我比较能够理解谢老师的思路。您强调康德宗教著作的基督宗教背景。您认为,康德离经叛道,反对路德宗的传统。我是同意这种看法的。因为康德认为,有一种内在向上的趋势,即纯粹意志。理性世界里的人,受实践理性指导的人意志可能是向善的。但人有两个层面,因为人既生活在理性世界中,又生活在感性世界中,从而人就有感性、肉体的趋势,即Hang。我觉得谢老师和舒老师讨论的就是,Hang趋向恶,不服从理性,它的先天性到底是怎么来的。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基督教原罪的问题。我觉得舒老师的解释简单了一点,即对原罪的解释沿着繁殖说的思路,即把原罪追回父母。而在基督教神学中,没有必要采用繁殖说。克尔凯郭尔也讨论过原罪的普遍性。我的问题是,康德是怎么解释原罪的?我们之所以能作为罪责的承担者,就在于我们的自由意志。怎么理解原罪的普遍性?
谢文郁教授:在基督教神学中,遗传说争议不休,非常复杂,不是简单追溯到亚当夏娃那里去,也要追溯到每个人的出生,但又不是用简单的普遍性去理解。与生俱来,这一点大家都是认可的。大家争论的是怎么来,是上帝给你的,还是父母给你的,还是其他的原因等。这涉及到人最原始的生存起点的问题。我不认为这些争论不休的问题有助于我们这里的讨论,所以没有引入这些方面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