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国家二分、特殊性和普遍性对举的分析框架,认为市民社会代表了人的特殊性——利己性和孤立性,而国家体现了人的普遍性——类存在和共同性存在。鉴于早期马克思的立场是批判特殊性而褒扬普遍性,在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他理应选择国家而放弃市民社会。可是,马克思选择了市民社会而放弃了国家。要想解释马克思这种看似不合常理的选择,需要留意马克思关于”普遍性只有以特殊性为中介才能实现自身”的论点。根据这一论点,国家中的人是抽象的、虚构的公民,缺乏能够发展出现实普遍性的特殊性因素,国家因而只能表现出抽象的、虚构的普遍性;与国家不同,市民社会中的人(市民)虽然是消极特殊性的体现,即利己性的、孤立性的存在,但同时亦是积极特殊性的体现,即直接的、感性的存在,具备开出真正普遍性的潜能。因此,正是由于看到市民社会暗含了国家所缺乏的,但对发展真正的普遍性又极为关键的积极特殊性,早期马克思才从国家转向了市民社会。
早期马克思; 论犹太人问题; 特殊性; 普遍性; 市民社会; 国家
从国家向市民社会的复归_黑格尔哲学视野下的_论犹太人问题_陈浩
转自:《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04期。
说明:转载自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